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一总河湖长蒋超良(左二)调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水质保护工作(陈迹 摄)
【开栏的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指引下,水利行业全面落实中央兴水惠民决策部署,自觉肩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巨大成就。
辉煌的成就鼓舞人心,美好的前景催人奋进。用笔墨和镜头记录水利跨越式发展,是我们的使命。从本期起,本报推出《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专栏,回顾5年来水利改革发展巨变和生动实践,以水利事业书写的华彩篇章,献礼党的十九大。
□本报记者 熊渤 李坤 孟梦
2017年6月27日,清江高坝洲库区鲟鱼彻底告别网箱上岸搬进新家,宜都市如期完成清江宜都水域内所有人工养殖网箱的清理、拆除工作。
无独有偶,6月30日,武汉市湖泊“三网”(拦网、围网、网箱)全部拆除完毕,提前半年完成“拆网时间表”。
截至同一天(6月30日)的统计数据显示,湖北省已关闭取缔长江、汉江571个非法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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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长江大保护,治理江河湖库,规范岸线管理,整治砂场码头,开展湖泊拆围……紧张有序的系列行动,彰显着自古有着 “鱼米之乡”美誉的湖北,2011年率先在全国探索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湖长制后,再次以新思路、新举措、新作为,积极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的坚定决心。
从先行先试到河湖全覆盖
河湖长制落地生根
站在服务事关长江大保护和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湖北从加强湖泊保护入手。2011年,在武汉率先试行湖长制;2014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将湖长制纳入全省“一元多层”发展战略,全面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湖长制,并实施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同时,在环梁子湖地区的鄂州市、大冶市、武汉市江夏区和咸宁市咸安区启动河湖管护创新试点;2015年,在潜江市、仙桃市、宜都市和夷陵区开展了省级河长制试点工作。
先行先试取得的经验,为湖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湖北省政府公布了755个湖泊保护名录,完成“一湖一勘”,编纂“一湖一志”,启动“一湖一档”,编制“一湖一规”,落实“一湖一责”,建设“一湖一景”。
随着湖北省先后组织实施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等百湖(河)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这个曾经中国最大的城中湖终于甩掉了污染的帽子,今年水质达到Ⅲ级,为40年来最优水质。
从湖长制到河湖长制,既有经验的借鉴又是必要的升级,湖北从责任主体、保护目标、考核机制、治理战略、水质管理、执法模式等多方面对照中央河长制的精神进行升级版打造,并分省、市、县、乡镇多级负责,做到河流、湖泊全覆盖。
省级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四级实施方案按计划节点压茬推进,17位省级河湖长先后巡河履职,各级河湖长逐步落实“上岗”……保护江河湖泊的紧迫感,让湖北在迅速落实中央精神、稳步推进河湖长制全面落地生根上,体现了一个江河、湖泊大省所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既挂帅又出征
各级河湖长当好水生态守护者
河湖长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7月12日,在王英水库坝区,在富河大堤上,在富河与长江交汇口,每到一处,湖北省委书记、第一总河湖长蒋超良都会检查河湖长制落实工作,询问市县乡三级河长湖长履责情况,察看河湖保护和治理现场。他要求,各级河长湖长要既挂帅又出征,坚决避免有名无实的形式主义。
长江沿线非法码头是否死灰复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是否到位?6月7日,肩负湖北总河湖长职责的湖北省省长王晓东乘坐海事执法船,巡查长江黄石江段,督办长江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时,要求各级河湖长当好水生态守护者,保护好长江大堤安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安全。
在武汉,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在4月6日带头履行长江武汉段第一河长职责时,实地督查调研长江武汉段沿线全程“四水共治”、码头整治等工作,拉开武汉市区两级河长巡查序幕。目前,武汉15个市级河长已全部完成第一轮调研巡查,开始了第二轮巡查工作。
落细落小到末梢,抓好河湖最后一公里,关键还看乡镇河湖长。
7月13日,黄石阳新县陶港镇党委副书记、镇副总河湖长陈海志到良荐湖、伍家湖、朱应水库等地,暗访养殖户投肥投粪情况,查看水质变化,处理群众意见。他首先赶往伍家湖,与养殖承包户商议终止合同事宜。接着,又赶往朱应水库周边的养猪场,开始又一轮思想工作。
“自己直接分管的湖库是每周跑一次,全镇的湖库至少每月跑一次。”经历多次上门协商做工作,陈海志信心满满,“10月,将与所有养殖户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书,湖泊水库实行人放天养的模式。”
从省级到乡镇级,湖北各级河湖长纷纷迅速“上岗履职”,“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竿子到底,层层织密压实了河湖责任网。
新思路新举措新作为
以河湖长制保障河湖长治
河水出问题,根子在岸上。治水千头万绪,从哪儿抓,怎么抓?在保留和细化中央设定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湖北结合实际增加了统筹河湖管理和保护规划、强调事权划分、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主体等内容,确定为九大任务。
蒋超良强调:“要明确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的保护和修复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湖北各地对河湖问题进行了拉网式大摸底,旨在摸准主要问题。
宜昌市派出8个小组对母亲河黄柏河干流以及14条主要支流进行拉网式排查,得出磷矿开采是影响水体变化主要原因的结论后,将黄柏河涉水事务的分散管理转为相对集中管理,进行了体制机制上的变革。
在黄石市大冶大港陈贵段,河长制公示牌上污染源分布图赫然在目。在安陆市水利局与湖北省测绘工程院联合绘制的安陆市水体保护专题地图上,哪个镇管哪些河流则一目了然。
弄清问题,还要有制度护航。目前,湖北省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旬报制度、水利系统的督导检查制度已经制定,河长会议、工作督查、考核问责、激励机制等制度即将出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推广建立河长巡查与日记制度,实行州级河长半年一巡查、县级河长季度一巡查、乡级河长一月一巡查、村级河长一旬一巡查,使河长工作常态化;同时,建立“州考县、县考乡、乡考村”的河长制分级考核体系,将河长履职、河道治理成效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倒逼河长主动履职。
监利县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将河湖长工作纳入月度落后工作督办之列,每月通报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执行不力者被要求大会检讨、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7月初福田寺镇因河湖长履职不力,镇党委书记上台作检讨,感到“压力山大”。
恩施利川市对清江河道进行勘界确权,根据清江两岸30米以内不得进行开发的要求,政府出资3000万元从地产开发商手中回购地皮。
武汉市为保护水体,在全省率先立法,对各类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说“不”。
“要切实把河湖长的责任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河湖环境的明显改善。”蒋超良这样强调。
湖北各地推陈出新,建立起不同的河长制管理体系。宜昌远安县在每条河流(河段)确定一个责任单位,乡镇确定一名公安民警作为治安员,村居确定一名监督员,协助河库长履行职责。宜昌市夷陵区借鉴城市管理网格员模式,大力推行“河长制+网格制”管理模式。黄石大冶市河长公示牌上,除了各级河长的手机号码外,还有河道警长和民兵连长的联系方式,民兵组织参与为河长服务。武汉发动社会参与,聘请“民间河湖长”及志愿者公众参与监督河湖管护工作,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工作合力。
河长治河,时不我待。湖北在全省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中提出两个总体目标:一是要求到2017年年底全面建立四级河湖长制体系,比中央和水利部要求的时间提前了一年。二是要求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长江和汉江水质优良比例都要有显著提高,通过综合治理,达到“水清、水动、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长江、汉江穿省而过。境内河流密如蛛网,湖泊星罗棋布,过境客水丰富……这是湖北的资源优势,也是天赋责任。湖北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短短半年多时间,家乡河悄然发生着变化,一系列新制度新举措让河湖长制促进“河湖长治”,千湖之省碧水长流正在从蓝图变为现实。